1)第六十四章 何必做贼!_无限进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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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拔出长靴里暗藏的匕首,插入锁芯,咔嚓一声,直接将铁锁捣烂。

  推门潜入,反手把屋门关上,基础级的潜行术,不只让他能用阴影来隐藏自己,连行动都变得轻盈了一些。

  他毕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,开门关门还是弄出了声音,白天倒没什么,在晚上就有些突兀了。

  小心起见,他干脆又在门口守了一会儿,确定没有引起主人的警觉,这才继续前进。

  黑咕隆咚的通道,轻盈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微响,撩人心脾。

  由于长剑过于碍事,对潜行动作有很大干扰,凌歧干脆将之解下,放在门口。

  经过一间屋子时,凌歧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鼾声。

  黑暗中,那双比阴影更深邃的眼眸闪了闪,这个男人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。

  看来,屋子的主人睡得很熟啊,这是好事,真正的高手完全可以在主人醒来前带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潇洒离去。

  凌歧是高手吗?恐怕不是。但低手也有低手的手段,何况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低手!

  要做到比专业盗贼更出色的潜入,最简单的办法,不是提高自己的潜行技艺,而是保证在你行动时,周围没有活物!

  平心而论,凌歧并不嗜杀,但只要有必要,他根本无所谓被人骂做屠夫,何况——

  “吱呀!”

  破旧的屋门被人悄悄推开,一个黑色的身影就地一滚,翻入屋内。

  本来若有若无的鼾声立刻停止,刚刚支起身子的凌歧知道,时机已到!

  老迪克是一个地摊商人,由于他为人比较驽钝,所以从正式放弃面包房里的工作加入商业界开始,他的生意就一直很惨淡,只能勉强维持自己一人的温饱。

  尤其在他的前妻死后,家里更是乱了套,两个孩子只能从小在外面厮混、给人帮工,跟着他也算吃尽了苦头。

  幸运终于在某天眷顾了他,大概在五六年前,他和另外几个小商贩合伙,租了匹马拖了一大车货物准备到奥尔迪农场做一单大买卖。

  天不作美,他们竟然遇上了一小伙强盗。

  就在几个同伙相继被杀,老迪克自己也命悬一线之际,幸运女神稍稍睁开眼睛,朝他瞥了一瞥。

  这一瞥,就改变了他的命运。

  这伙儿强盗的头目,竟然是他少年时的玩伴。

  本来,强盗眼里可没多少旧情,偏偏那伙强盗背后的某个大人物当时正想在科洛尓城内找条内线!

  于是,别人的不幸成了他的幸运,他一人独占了所有货品,又有强盗保驾护航,当时很是赚了一笔。

  从此以后,他便成了那伙强盗、以及其所属强盗团在科洛尓城内的销赃伙伴。

  说实话,这活儿干起来还是很有风险的,一旦被查出来,全家都要上绞架。而他那时只是个小小的地摊商人,又不是盗贼工会的正式成员,哪里接触过这些。

  不过他也是穷疯了,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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