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百七十二章:中葡贸易公司_入主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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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依托于华夏大剧院的商业街开街营业,其中一家看似不起眼的小店却引发了众多关注。

  这家店的面积虽不大,卖的玻璃制品却不是别家店铺所能相比的。

  即便城内卖舶来品的店面也有玻璃器皿,但成色却远不如这家小店。

  工商管理局在对店铺进行一番调查后,还按照最新的规定发放了牌照,也让所有人都知道它居然还是一家大明商人跟弗朗机人合资开办的“企业”。

  除了店中售卖的那些玻璃制品外,店名也令所有看到之人议论纷纷。

  因为对那些看客而言,这家店的名称,也过于古怪了一些。

  既不是什么轩也不是什么阁,而是“中葡贸易公司”这六个大字。

  并且在这行大字下方,还有一行小字。

  写的是“北京分公司舶来品总店。”

  看意思,这家店以后不会只满足于卖玻璃器,还将涉足其他商品。

  再有,这家面积不大的小店口气却着实不小,竟然敢自称什么总店。

  当然,无论自称总部还是总店,那都是人家的自由,其他人也管不着。

  只是那名称里的“公司”二字,却看得所有人都不明所以,搞不清楚是啥玩意儿。

  将“公司”一词最早引入中国的,是清朝时期的魏源。

  他在自己所编撰,介绍西方科技的《海国图志》中写道:

  “西洋互市广东者十馀国,皆散商无公司,惟英吉利有之。

  公司者,数十商辏资营运,出则通力合作,归则计本均分,其局大而联。”

  魏源在这段话中,不但明确地提到了公司,还清晰地指出了公司经营模式跟个人经商的不同。

  不过现代一些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,非要将“公司”一词跟国学扯上关系,并言之凿凿地说其出处乃是孔子或庄子。

  一个很热门的说法就是“公司”二字出自于孔子的《大同·列词传》。

  那些人还引用了当中的一句“公者,数人之财,司者,运转之意”来作为证据。

  然而,孔子从来就没著过什么《大同》,纵观华夏的历史,也只有在先秦的典籍《礼记·礼运》中有“大同章”。

  《列词传》更是查无此书,自然更加找不到那句所谓的孔子之言了。

  除了孔夫子,另一位被抬出来为“公司”站台的,则是庄子。

  有人列举了《庄子·杂篇·则阳》篇中的一句“积弊而为高,合小而为大,合并而为公之道,是谓公司”,以证明“公司”一词是庄子提出来的。

  乍看之下倒是挺唬人,但实际上这句话却是某些别有用心之人自己编造的。

  因为原文并非如此,而是“是故丘山积卑而为高,江河合水而为大,大人合并而为公。是以自外入者,有主而不执”。

  很明显,跟公司一词根本就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
  所以,明朝时期的人根本就没见过这个词,当然更不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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